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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破阵军岭川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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闯营士卒大多都是多面手,无论是刀牌手还是枪牌手,几乎人人都会使用弓箭。
  历史上闯军攻占北京城时,正在北京的明朝文人赵士锦,便在《甲申纪事》中留下了很多相关记载。赵士锦描述闯军士卒不分兵种,几乎人人都带弓箭,毡帽、箭衣、御甲、挎弓的造型给他留下深刻印象。
  当闯营主力从正面向官军大阵发起突击时,他们自然不会忘了先射一轮弓箭,打乱官军的阵列。只是由于闯营的器械物资十分紧缺,弓箭数量非常不充足,也只能在冲击前仅仅射击一波而已。
  否则使用弓箭射击,搭配刀牌手的突击,不需要李来亨迂回山坡。大概也可以在不付出太大伤亡的情况下,就摧破官军的长枪阵。
  山坡上的刘芳亮看到闯营主力已经放完了一波弓箭,官军阵列受到影响,稍稍出现了一点混乱的样子,便转头对刘汝魁吩咐道:“皂鹰,带好你的刀牌队,我们这就下山!”
  刘汝魁那张黝黑如炭的脸庞上当即露出开怀笑容,他伸展了一下双臂。那长度远过常人的臂膀,张开以后确实像极了鹰翼,或许这便是刘汝魁“皂鹰”绰号的来源?
  这尾黑色的老鹰,把握着腰刀的右臂,抡满了一个大圆,他长抒一口气,大声喊道:“刀牌队的弟兄们,跟着皂旗走!”
  李来亨也咬住了嘴唇,他看向刘芳亮一眼。得到刘芳亮一个默许的点头后,便全神贯注于山坡下的官军侧翼。小老虎一手握住腰刀的虎头刀柄,另一手招呼着郝摇旗和白旺等人,示意大家一同跟上。
  这道山坡算不上特别陡峭,但由于十月份的寒霜被阳光化开,致使一些霜水将地面变得泥泞起来。李来亨一脚塌下去,激起不少泥水,不过他的心思并没有注意到这些细节,而是尽力维持着身体的平衡,依仗山坡地势,向下冲了过去。
  冲在最前面的是“皂鹰”刘汝魁,这个黝黑的战将两臂伸展开后,比郝摇旗更像一个巨人。但他的身体却又异常灵活,手持单刀,在山坡上奔走跳跃,如履平地。
  紧随“皂鹰”的便是李来亨手下头号战将郝摇旗了,郝摇旗的武勇在闯营诸将之中也是出类拔萃的。只不过因为他总是干犯军纪,才一直地位很低,如今更成为新投闯营不久的小老虎麾下部众。
  但郝摇旗的骁勇确实非凡,他手上只抓着一支看起来颇为破旧的腰刀,气势却丝毫不下于手擎大棒的时候。
  这两员猛将,最先从山坡冲杀下来,一头撞入官军大阵的右翼之中。此时李自成率领的闯营主力,已从正面吸引了官军绝大部分的注意力。刘芳亮和李来亨的这支奇兵,便获得了十足的突然性,他们从山坡一侧猛然冲下,着实给了官兵们十足惊喜。
  李来亨甚至能看到那些官兵们脸上惊愕的表情,他们一心遵照纪律,在被弓箭射击后,还勉力维持成严整的阵型。猬集起大量长矛,不断试图击退向战线纵深冲击的闯营战士。
  当刘汝魁和郝摇旗从右面山坡冲下来的时候,这些官兵完全没有任何心理准备。他们的右翼完全暴露给了迂回部队,郝摇旗带着手中的钢刀一头冲进敌阵之中,只在瞬间,便将一名侧对着他的长矛官兵斩杀。
  郝摇旗很享受被鲜血喷溅一身的感觉,他依仗魁梧高大的身材,居高临下,一刀又将另一名官兵的臂膀斩伤。他在敌阵之中冲杀的模样,让李来亨想起来了郝摇旗平常偷吃打鸣公鸡的那副神情——对郝摇旗来说,战场中的杀戮,和他在老营杀一只鸡来吃,似乎毫无区别。
  对勇武过人的郝摇旗来说,或许那些乡勇官兵,的确脆弱得同一只鸡没有太大分别。
  李来亨感到自己对郝摇旗似乎有加深了一些了解。过去他只觉得,郝摇旗是个头脑简单、爱偷吃东西的莽夫而已。可现在看来,郝摇旗比李来亨所预料的,要凶残许多——他的凶残在于,在他眼中,杀人与杀鸡毫无区别,都只是像在戏耍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