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老天爷...”送走了宋应星,朱由检望着挂上架子的“金甲”,啧啧称奇。
他用手摸了摸珐琅的表明,只能摸到轻微的突起,掐丝与釉面和下层的铜胎浑然一体,像是自己长上去似的。
凑近了看,拿珐琅彩上竟然有不少一米外都难以辨别的小色块,这些色块用细若游丝的铜线包边,有些色块甚至只有蚂蚁大小。
这么小的色块没法用寻常的方法上色。可以想见,做着掐丝珐琅的工匠恐怕是戴着放大镜用镊子来操作,上色用的也应该极细的毫毛笔。
光是看,他就觉得这玩意是个宝贝,就觉得他很值钱。
朱由检也不由得感叹人类的文明的伟力——这铜胎掐丝珐琅,上头最值钱的东西其实是底下的铜胎。釉色不过是颜料罢了,只是通过精湛的制器工艺和卓越的烧炼技术才让这些本就不值钱的颜料变成了价值连城的珐琅。这里头附加上去的价值,全都是工匠们的心血,也是人类文明的结晶。
“嗯...”奥古斯塔抱着臂站在那掐丝珐琅胸甲面前,眉头紧皱。
想了片刻,她拉了拉朱由检的袖子:“我有个想法。”
“你不会打算让所有人都穿穿上掐丝珐琅吧?”
“不是。我先问个问题——你知不知道搪瓷是什么?”
“搪瓷不是杯子吗?嗯?等一会...搪瓷就是珐琅是吧?”
“嗯对,搪瓷就是珐琅,这俩是同义词。不过珐琅通常用来指代搪瓷艺术品,‘搪瓷’这个词说的是搪瓷日用品——有些值钱的日用品也用‘珐琅’,比如珐琅锅。”
“你有什么打算?”
“把珐琅军用化。不用做成景泰蓝的水平,做成搪瓷杯的水平就行。珐琅,说白了就是把瓷器的釉面烧结在金属的表面。这可以增加金属的硬度,还可以防止金属生锈,提高耐用性。换而言之,你可以把珐琅当成不锈钢来用。”
“嗯...在军用上,有什么应用前景?”
“就这个。”奥古斯塔在那掐丝珐琅的表面敲了敲:“传说中,阿伽门农王的铠甲就是用铜胎珐琅做的。在那个年代,珐琅算是高级品。不过在大明嘛,因为有烧制瓷器的工艺,所以珐琅就难度就不高了,烧个珐琅胸甲和烧大件器差不多。”